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更高水平法治碑林建设,根据《碑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碑发〔2022〕3 号 )精神,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健全职能、制度体系,以规范促发展,有效发挥对法治碑林、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制定全局行政事项审批工作管理制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杜绝在法律法规规章之外设置审批条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收文负责、一次告知、一次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服务需求。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努力构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城管领域执法格局。2022年截止目前:行政处罚已办结案件数量1235件,金额4513782元;其中一般案件201件,金额3948242元;简易案件1034件,金额565540元。
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局执法大队联合街道执法中队,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治理问题道路的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清理违法出现占道经营现象,大力整治问题道路流动摊贩、以车代店占道售卖行为,全面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对其他城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2022年至今,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及未履行市容环境承包责任行政处罚案件共672件,处罚金额142790。其中,擅自占道摆摊设点491件,处罚金额88890元;出店经营91件,处罚金额20900元;未履行市容环境承保责任90件,处罚金额33000元。
健全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承诺制度,将行政、司法部门判定并依法依规推送的政务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与省市区平台间的数据联动,形成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监管数据可共享体系。
文/图:赵伟姣
【责编:李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