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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长袜盲盒虚假宣传被罚20万

发布日期:2021-12-09 16:32:52 来源:西部品牌网 点击:198次
核心提示: (记者孟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2月2日,泡泡玛特销售的熊喵热潮系列潮流袜个性长袜盲盒因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20万元。监管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当事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营的天猫店铺“泡泡玛特旗舰店”销售的商品“SKULLPANDA熊喵热潮系列潮流袜个性长袜盲盒”,商品宣传详情页

记者孟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2月2日,泡泡玛特销售的熊喵热潮系列潮流袜个性长袜盲盒因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20万元。监管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当事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营的天猫店铺“泡泡玛特旗舰店”销售的商品“SKULLPANDA熊喵热潮系列潮流袜个性长袜盲盒”,商品宣传详情页面“产品信息”一处宣传“面料:棉97% 氨纶3%”等作为表述,经执法人员网络查阅取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核对商品相关检测报告,确认该商品实际面料成分含量并未达到其宣传标准,并且在对当事人询问调查中当事人确认了上述事实。

因以上事实,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泡泡玛特违反了“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经营者索赔,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经营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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