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莫名被投保
杨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供的微信账单上显示,今年5月7日,她母亲微信被扣款10元(显示“已全额退款”)。此后,每个月都被“悟空保”扣款285.99元。
这个钱是购买了什么保险呢?杨女士在微信上找到了悟空保的客服。客服查询后告知,她母亲张女士在5月7日投保了一份泰康人寿承保的“全民医保”产品,这是一个首月1元,保障1年,总保额400万元的住院医疗险产品。
可是,张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买过保险,对投保的事完全不知情。
不知情的不仅是张女士。根据《中国消费者报》8月13日的报道,多名老人投诉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名为“悟空保”的商家莫名扣费。
诱导投保套路深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老人不知道自己被保险了呢?
悟空保客服人员表示,该保险产品确由消费者本人投保,消费者所称不知情的原因可能是浏览广告时“不小心”点进了投保界面。
怎么“不小心”才会被投保?根据此前各大媒体的公开报道,西安的杨先生是在扫码共享单车的过程中,突然弹出了悟空保的投保广告,他还以为是扫车的流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点了链接。上海市长宁区的邵老伯则是在扫码支付公交车费后,收到悟空保投保签约成功和自动续费的账单信息。山东青岛的姜大爷在微信购物支付后领取红包时,被悟空保投保了。
记者调查发现,悟空保产品推广经常会出现在出行、短视频、支付等APP平台上,消费者在扫码充电、骑车、支付时,都有可能误点悟空保的推广链接。而悟空保投保的幌子,有的是领红包,有的是“首月0元”“首月1元”。
多方投诉才获退款
杨女士告诉记者,发现被保险后,她第一时间向悟空保客服提出退保退款,但客服人员称“系张女士本人自愿投保,我没有权限给她退保”。
因为客服人员不同意其请求,杨女士随后向《中国消费者报》投诉,同时拨打12378电话向银保监会投诉悟空保和泰康人寿。11月15日,悟空保客服致电杨女士,同意退保退款。
据了解,悟空保已将收取的保费全部退回张女士微信账户。虽然维权成功,但杨女士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悟空保客服人员态度恶劣,退保退款时也没有一丝歉意,她很不满意,因为她母亲根本就没想过要买保险,这次费时费力的维权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投保时“秒过”,但在要求退保时,悟空保却百般推托。除了“没有权限”,客服人员还称,因为是消费者自愿投保,如果退保的话需要扣除35%的手续费。
记者注意到,因为悟空保的“被投保”,泰康人寿也频遭投诉。泰康人寿在近日披露的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中称,负面信息提升是受到悟空保“0元投保”“套路保”事件的影响,公司被网民频频提及。
涉嫌擅自改条款
企查查信息显示,悟空保是北京悟空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互联网保险定制平台,成立于2015年,由北美精算师陈志华创建。悟空保官网信息显示,其运营主体是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悟空保科技集团全资控股,两者法人代表均为陈志华。
悟空保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其合作的公司有泰康人寿、泰康在线、太平财险、大家财险、富德生命人寿等。在其官网上,记者也找到了泰康人寿的全民医保产品信息。
根据已披露的信息,泰康人寿全民医保由泰康瑞心医疗保险、泰康e顺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e顺C款重大疾病保险3款1年期产品组成。其中,瑞心医疗保险保额400万元,其经核准的保险费率表显示,51-55岁首次投保,无基本医保的年交保费3435元。费率表注明,若选择月交方式,月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12,并没有首月1元或0元的费率。
11月9日,银保监会对水滴保、微医保开出罚单称,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险产品条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水滴保、微医保采用按月缴费方式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这种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显然,悟空保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对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悟空保是否知晓?又是否会整改?记者多次拨打悟空保官网公布的客服电话试图采访,但均无人接听。记者又通过悟空保微信公众号询问客服,但客服表示,其只回答用户的问题,采访请求她无法回复,也没有权限转交给其他部门。
11月19日,记者又通过朋友辗转联系悟空保CEO陈志华,提出采访请求,但陈志华仅对朋友回复“谢谢关心”,也未通过记者添加其微信做进一步采访沟通的请求。
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上述保险经营者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从一开始就很有可能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点了广告链接,后续的续费也是在对方没有任何显著提醒的情况下进行的默认续费,这种选择肯定不是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达。
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郭玉涛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险中介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涉嫌误导销售,类似于利用技术手段欺诈,所订立的保险合同因此可视为无效,受害人可以向银保监会举报,请求全额退款。
记者注意到,“套路保”已成为互联网保险消费中的顽疾,监管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在11月9日公开有关“首月0元”的处罚信息前,北京银保监局就专门发布通知,全面叫停保险机构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的广告宣传,同时还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看清相关条款,树立理性消费观念。10月21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发布了2021年第5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免费”投保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记者 聂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