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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发布日期:2023-12-18 10:27:25 来源:西部品牌网 点击:203次
核心提示: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名困境儿童的求助信后,通过检察工作站调度网格员核查线索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民政等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对该困境儿童开展一系列救助活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图为检察官张洋与孩子们互动(资料照片)。 受访单位供图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名困境儿童的求助信后,通过检察工作站调度网格员核查线索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民政等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对该困境儿童开展一系列救助活动……

近日,这起发生在今年4月的救助困境儿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节目《守护明天》。目前节目正在拍摄制作中,预计元旦前后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明天”。近年来,陕西各级检察机关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聚力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卫士,为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严审细查 以综合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感谢你们的帮助,让孩子有了家。”今年5月,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进行回访时,困境儿童亮亮的二姑连声道谢。

去年8月,亮亮的父亲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张某妻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8岁的儿子亮亮一直和张某一起生活。二人居无定所,亮亮存在监护缺失及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张某被羁押后,亮亮更是陷入监护缺失的困境。

检察机关不能单纯办案,要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亮亮的爷爷奶奶已去世,亮亮跟随其二姑生活过,具有一定感情基础。经过联络沟通,检察官了解到亮亮的二姑愿意承担监护职责,亮亮也希望由二姑照顾。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携手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多个部门履职,搭建起“一案、两地、四部门”的协作平台,在解决亮亮监护和上学问题的同时,还启动社会化救助措施及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亮亮走出了困境。

实践证明,治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不到位问题,完善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的融合履职体系是核心所在。

2022年5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确立基层检察院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面清“零”的整体目标,各地市检察院综合履职“步伐”进一步加快。

各地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机构、人员、规则、机制、理论专门化建设,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严审细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侵害。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犯罪线索。在系统审查个案的同时,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一体推动案件办理、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效果导向,以综合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立足业务数据发现社会治理问题,13个市、县检察院建立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工作机制,主动开展监护缺失监督,办理监护监督案件167件;规范监护侵害监督,对于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检察机关支持个人或单位起诉案件14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追索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41件;制发“督促监护令”1450份,督促、引导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59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72件、民事公益诉讼27件。

标本兼治 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展

“您好!是检察院吗?我们是妇联工作人员,今天在下乡走访留守儿童过程中,发现有一名儿童的权益疑似被侵害,希望你们介入调查。”2020年11月的一天,接到市妇联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公安机关,同步介入指导侦查,很快发现受害者是一名留守智力残障女童,而实施侵害的行为人是家族中的一名长辈。

该案办结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监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会签了陕西首部市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细化了相关单位在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时的职责分工、报告途径、处置流程、组织保障、衔接配合等内容。

近年来,除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外,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等9部门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陕西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办法》,建立家庭教育合作机制32个,联合省妇联、省民政厅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14次,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推全省检察机关完善惩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机制,制发检察建议150份,督促学校建立防性侵机制76个,主动融入学校保护;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扎实融入社会保护;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持续落实依法治网,有力融入网络保护;开展基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试点,通过儿童主任担任“司法保护监督员”、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站长”的双向聘任,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全面融入政府保护。

注重预防 法治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现在开庭!”今年9月1日入学第一课,伴随法槌庄严的敲击声,一堂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课堂在陕西众多学校拉开序幕。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与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深入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管理,进一步做深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在教学流程中渗透法治教育,优化整合、适时更新法治教育内容,通过完善法治大课程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教育“磁场”。

今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前往周至县新区小学,围绕“凝聚‘六大保护’合力 依法促进家庭教育”主题为400余名学生家长讲授法治第一课。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讲师,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代表以“强制报告制度解读”为题进行专场培训。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全力塑造“商山细雨”未检品牌,建设了106平方米集工作性、教育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商山细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累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学习60余场次,为在校学生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3000余人次。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了一支12人的“检育未来 共护明天”法治宣讲团队,围绕“用身边人的案例教育身边人”理念,结合所办案件出现的新类型、新变化,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的时代特征,编纂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宣讲课件,并印制具有镇安县域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3万余册,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全省共有1672名检察人员在283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三级院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81个。全省连续7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通过常态化开展线下线上“法治宣讲”,全省检察机关与各辖区学校有了更深层次的互动,在让学生对法治教育入脑入心的同时,逐渐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形成了有助于教师管理、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法治校园氛围。(记者 张英)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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